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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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高城消防实业有限公司英德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英德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原告湖南高城消防实业有限公司英德分公司借款本金42836元及利息(以实欠本金为基数从2014年2月1日之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 本案受理费1306.3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