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黄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02民初4371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第三人:山东黄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臧文宁,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第三人山东黄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朱春晓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路文懿 |
| 裁判日期 | 2020-04-24 |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