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全南县泷源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翁源县牛头山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韶关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翁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翁源县牛头山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