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常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苏0102民初12341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9-15 |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