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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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银润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岛银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郯城县重坊镇重坊五村滨河小区其中五套住宅(1号楼1单元401室、2单元401室和402室,2号楼2单元501室和502室)及商铺三间(商铺2号、3号和13号),保全金额100万元; 查封期限三年,自2020年10月日起至2023年10月日止。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先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