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张庆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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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郸城县鸿昌服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郸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郸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1625执1062号 李俏俏、郸城县鸿昌服饰有限公司、张庆富: 李俏俏与郸城县鸿昌服饰有限公司、张庆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500元。本院已于2020年11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李俏俏。至此,李俏俏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625民初129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执行员 :王博全书记员:李志永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