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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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 江阴市霞印贸易有限公司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泗阳瑞泰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海润光伏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海润光伏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7922元,减半收取计13961元,由原告海润光伏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