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县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县支行借款本金15049.64元及利息、违约金(以15049.64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7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以不超过19291.38元为限);

案件受理费332元,减半收取计166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02
发布日期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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