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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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582民初1168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 被告:***。 原告***、***与被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路骊珠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张炯敏 |
裁判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