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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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桐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122执563号 申请执行人沈小平与被执行人吴常宝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3日立案执行。经执行,本案已执行到位案款21万元,该案现已执行完毕,本院将终结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程序,解除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消费限制、财产查封等在内的所有限制措施及强制措施,同时本院将对(2020)浙0122执563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予以报结,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