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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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截至2020年7月29日的利息41.4万元,及自2020年7月30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以本金3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964元,减半收取5482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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