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30KW电动机一台,100A、200A空气开关各一个。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40元,由原告***负担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