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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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宝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鑫龙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2018)皖0111民初943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起诉。 ***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82652元、安徽宝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分别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各82652元,均予以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