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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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明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协助原告李自娟、***办理位于明光市龙泉花苑南区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李自娟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