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格林绿化设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红日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12民初23387号 原告:重庆红日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漆国平,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军,重庆渝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格林绿化设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 原告重庆红日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格林绿化设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4日立案。原告重庆红日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重庆红日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赵嘉志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 法官助理张柳 书记员马中念 |
| 裁判日期 | 2020-09-02 |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