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汕头市潮阳第二建筑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汕头市潮阳第二建筑总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288611.95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5-24
发布日期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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