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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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旬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旬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928执1362号 旬阳县XX镇XX店、祝万云: 申请执行人旬阳县XX镇XX店与被执行人祝万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旬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陕旬阳民初字第00928号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案件生效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祝万云逾期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旬阳县XX镇XX店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给付2020年应给付的10000.00元,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祝万云自动履行给付义务,给付旬阳县XX镇XX店标的款10000.00元,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928执136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10月15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1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