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洛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陕1021民初1533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男,生于1960年6月25日,汉族,农民,住***。

被申请人:***,女,生于1972年12月22日,汉族,洛南县文化综合服务站干部,住***。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于2020年10月15日立案受理,本院依法作出(2020)陕1021财保34号民事裁定书。

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存款3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李三锋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李雅杜

裁判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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