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洛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27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7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8月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80元,减半收取44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