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东诺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藤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保全人***存于本院账户的人民币12140元; 二、解除对被保全人***名下银行存款、动产和不动产在价值12000元范围内的冻结、扣押、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0-15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