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7773.86元,并按约定利率150元/万元/30天计算给付原告从2019年10月9日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2855元,诉讼保全费1158元,共计4013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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