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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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曹妃甸昊友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唐山雪城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唐山曹妃甸昊友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冀B0××**号豪瀚重型半挂牵引车、唐山雪城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挂号唐鸿重工牌重型自卸半挂车,期限两年。 案件申请费1,5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