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曙光支行
宝鸡格瑞诺无纺布有限公司
安徽华扬服饰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宝鸡格瑞诺无纺布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450万元(开户名:宝鸡格瑞诺无纺布有限公司,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曙光支行,账号:80×××75。开户名:***,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宝鸡陈仓区支行,账号:62×××42。开户名:***,开户行:长安银行宝鸡陈仓区支行,账号:62×××24。开户名:***,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宝鸡市陈仓区会展中心分理处,账号:62×××78。开户名:***,开户行:陕西信合宝鸡市陈仓区信用联社西关分社,账号:62×××71),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安徽华扬服饰有限公司预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5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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