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曲靖上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陆良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曲靖上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11132元,并以111132元为基数,支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9年7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曲靖上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142元,减半收取157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