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中心支公司
山东海平物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扣押被申请人山东海平物业有限公司名下鲁S×××××号重型载货作业车一辆;期限二年,自2020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

案件申请费220元申请人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裁判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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