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德海置业有限公司
西安建工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10民初6号民事判决为陕西德海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西安建工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利息810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不含调解书中的部分)55799.46元,按照一审判决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2720元(西安建工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德海置业有限公司各预交41360元),由西安建工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0680元,陕西德海置业有限公司负担6204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27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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