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江森自控有限公司 浙江网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106民初7201号 原告:北京江森自控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朱永焕,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文韬、李桂龙,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浙江网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 原告北京江森自控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网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3日立案。原告北京江森自控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按期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出缓交申请。 本案按北京江森自控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庞邦彩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周瑾 |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