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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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
类型 | 执行完毕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通知书 (2020)川0106执恢1341号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吴贵成、周燕、刘红成: 本院于2020年10月16日立案恢复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申请执行吴贵成、周燕、刘红成信用卡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川0106民初196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63141.06元,执行费847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现(2020)川0106执恢1341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