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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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郑州新希望校园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及网络存款40万元。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自保全措施执行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申请人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申请续行保全,逾期本裁定确定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案件申请费25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04 |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