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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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530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50元由申请人哈密重力混凝土福利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起诉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0-08 |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