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二审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全椒仪邦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
| 法院 |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2019)皖1124行初15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全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8年11月8日作出的不予许可决定,责令全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对全椒仪邦置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重新进行审查处理。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均由全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