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天开路桥有限公司
云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马鞍山钢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法院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天开路桥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0万元或查封其名下等值财产,其中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03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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