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金泰诚典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典当纠纷
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0102民初7339号

原告:广西金泰诚典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其钟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晔朸,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韦小燕,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女,壮族,****年*月**日出生,住***。

案由:典当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20年8月19日

待裁事项: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林炜明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黄丁鸣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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