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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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宽庭玩具有限公司 四川良友印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青神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被告四川宽庭玩具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四川良友印务有限公司印刷费387137.15元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15日期间的利息损失33574.0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10元,减半收取计3805元,由被告四川宽庭玩具有限公司负担(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