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江永丰贵金属有限公司
仙居县金戈尔鞋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浙江永丰贵金属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6028元,减半收取18014元,由浙江永丰贵金属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8-7-27
发布日期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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