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德信泉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402民初3047号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好民,系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平顶山市儒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翔,系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法定代表人:俎书丽,系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孙运涛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牛熙嘉

裁判日期 2020-10-23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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