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秦皇岛章丽能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16民初925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进,天津卓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秦皇岛章丽能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蒙古族,住***。 原告***与被告秦皇岛章丽能源有限公司、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信彧 人民陪审员李国祥 人民陪审员赵忠义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陈阳 书记员宋扬 |
裁判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