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阴市东源特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281民初3076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迪,江苏高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阴市东源特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第三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第三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江阴市东源特钢有限公司、第三人***、***解散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戈栋

人民陪审员梅立维

人民陪审员姜伟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徐霞

裁判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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