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双赢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贝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荣鸿包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马鞍山市贝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芜湖荣鸿包装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44058.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所欠货款644058.5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3日起按月利率0.5%标准计算支付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深圳市双赢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31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3770元,合计8901元,由被告马鞍山市贝赢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双赢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