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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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德宝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50元,由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