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哈尔滨高科技创业中心 哈尔滨中量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高科技开发总公司 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哈尔滨中量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共计1320.3元。 二、驳回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6元,公告费560元,共计666元(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已预付),由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负担96元,哈尔滨中量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70元。哈尔滨中量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应付款给付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