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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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 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支付赔偿款14210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3.75元,由湛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31.42元,***负担142.3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按对方当事人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8 |
发布日期 | 2020-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