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华宁新九龙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杭顺投资有限公司
天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云南省华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云0424执保318号

申请人:天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齐鲁文化创意基地**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3130515702。

法定代表人:常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人:云南华宁新九龙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镇河滨路盛源花园**B—**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4763870901E。

法定代表人:崔学磊,执行董事。

二申请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夏青,系云南华宁新九龙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女,住***。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二申请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沈正洲,云南义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被申请人:厦门杭顺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会展**江山帝景******会信用代码:913502007980516070。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住***。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上述七被申请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剑锋,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关于申请人天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华宁新九龙投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厦门杭顺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申请人天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华宁新九龙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向本院申请保全,本院审判庭于2020年9月4日裁定对被申请人厦门杭顺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价值在价值2465000元的范围内予以保全。本院于2020年9月4日对被申请人厦门杭顺投资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资金在2465000元内予以冻结。本案已保全完毕,本案已保全完毕,相关法律文书已送达当事人。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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