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牡丹江市江达城建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 牡丹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牡丹江世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黑1005民初2012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哲,黑龙江湛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霞,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牡丹江世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男,经理。 被告:牡丹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男,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牡丹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职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牡丹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职工。 被告:牡丹江市江达城建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盛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毕乃芹,北京驭晓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牡丹江世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牡丹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江达城建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