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波鼎一安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交运钢材现货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泛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上海银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展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平阳泛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2014)浦执字第16499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将复议申请书递交本院,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8-27 |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