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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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汉甲美容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07民初12697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上海汉甲美容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叶敏,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理。 原告***与被告上海汉甲美容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华碧芳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胡超 书记员王春花 |
裁判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