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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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铜仁世捷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车旅费、鉴定及检查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72279.76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34元,减半收取计1067元,由原告***负担320元,被告***负担74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