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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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凭祥广场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凭祥广场支行账号为62×××77的账户存款人民币8177元至阳朔县人民法院的案款账户[开户行: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主账户户名:阳朔县人民法院;子账户户名:(2020)桂0321执400号;子账号:37×××95-102882]。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