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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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扣押被申请人***名下的鲁V×××××号车一辆,期限为二年(自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止)。 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申请;逾期,保全的效力消灭;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