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其他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安丘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扣押被申请人***名下的鲁V×××××号车一辆,期限为二年(自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止)。

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申请;逾期,保全的效力消灭;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09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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