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保全情况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翁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翁源县人民法院

保全情况通知书

(2020)粤0229执保131号

龙春霞、翁源县妇幼保健院:

申请人龙春霞与被申请人翁源县妇幼保健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本院立案受理后,作出了(2020)粤0229证保1号民事裁定,现将有关保全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院于2020年9月14日将翁源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9月8日9时至10时左右五楼手术室及手术室外走廊的监控录像完整的提取并用光盘刻录保存。

二、申请人龙春霞2020年9月8日在翁源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手术全部病例资料已全部封存,封存资料保管在翁源县妇幼保健院。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联系人:何高兴联系电话:0751-684****

本院地址:翁源县龙仙镇西区龙仙大道一号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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